“以房养老”这一曾被称为破解养老难题的大招,却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意外遇冷。今日,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,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坦言,“以房养老”推出后,就像当下室外寒冬一样冷,没有得到预期的响应。不过他也强调,接下来北京还会继续进行试点工作,并期望通过更多的细化设置,来为老人提供更多养老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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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局“力挺”
“在解决养老难时,我们希望把老年人手中潜在的资源通过各种政策的调动,发挥应有的作用,房子就是其中的一项资源。北京市养老主管部门,曾专门对于以房养老进行专题调研。接下来,在老龄工作要点中也提及,将继续支持相关试点工作。”李红兵说。
据介绍,在“以房养老”试点过程中,大家共同的感觉就像室外寒冬一样冷,没有得到市场太多响应。“但我们认为,这里面有很多细节的设置还需要调整。同时,也要拓展视野,包括置换、租赁等方式都是民政部门支持的市场行为。如今,我们仍旧希望把老人手中潜在资源,变为现金资源,也会用良好的(以房养老)产品设计来为老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。”李红兵说。
在民政局提出的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也明确,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35款长期照护保险产品,开展“以房养老”试点,筹建长期照护保险公司,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长期照护服务,对新设立的从事照护业务的机构,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和人才引进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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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追源
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,各方都在求解这一难题。年6月23日,保监会曾正式发布《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从7月1日起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武汉正式试点为期两年的“以房养老”。
随后,在“以房养老”试点9个月后,年3月27日,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的《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》的条款,这也成为国内第一个保险版的“以房养老”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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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以房养老
公开资料显示,以房养老,通俗讲就是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,以获得养老金,老人过世后,其房产出售,用来偿还贷款本息。经过近10年房价的迅猛上涨,住房已是绝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资产,所以以房养老曾被认为“大有可为”。
有业内人士分析,以房养老的各种操作模式可分为金融行为和非金融行为,前者运作复杂,必须通过金融保险机构才得以顺利运营,包括倒按揭、售房养老和房产养老寿险等;后者的各种简易方法,则是老年人开动脑筋,再加上社会的有意倡导后,就完全可以自行操作,包括遗赠扶养、房产置换、房产租换、售房入院、投房养老、售后回租、招徕房客、异地养老、养老基地等。这些看上去大相径庭的做法,其实都可以实现以房养老的大目标。
具体操作方式为:电话约访老人→面谈详解产品→确定老人投保意愿→签署投保意向书→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→有效保险价值确认→再次与老人沟通确认意愿→签署投保单、产品说明书、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→签署房屋抵押合同→办理抵押登记、公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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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试点不顺
在北京,丰台区右安门街道成为第一个“以房养老”试点推广地区,街道向这里的老人宣传推广以房养老反向抵押保险。公开数据显示,右安门街道辖区内8万常住人口中,已经有20%的居民超过60岁,是一个典型的老龄化街道。
此外,右安门街道还与试点企业幸福人寿合作,为一部分有兴趣的老人普及讲解“以房养老”产品,然而,推行数月后,以房养老产品鲜有人问津。右安门街道相关负责人曾介绍,街道老人中有意愿参与“以房养老”的不多,也有一些居民有投保意向,但是不符合条件。比如,房子不合适,是公房。”当然,老人及子女情感上无法接受也是一大主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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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多重难题
所谓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打出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减轻家庭及个人养老压力”旗号的以房养老产品,从酝酿期起就备受 具体来说,老人参与以房养老的前提是,必须拥有一套完全产权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。在传统家庭观念中,子女是老人财产的直接继承者,如果老人办理了以房养老,很可能让子女陷入“不孝”的舆论压力中,更会引起子女与父母的感情、财产危机。
业内普遍认为,以房养老试点效果不好是受我国社会环境、经济环境、文化环境、历史环境、相关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,简单来说目前还不太适应国情。另外,因为我国长期房价并不稳定,波动比较大,这样房子价值的估算就比较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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